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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8 20:09
来源:
河南日报记者 栾姗
3月28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对于所有新组织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一律停止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郑州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停止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通知》显示:结合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供需实际,一方面停止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一方面对于已取得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出具的土地出让前置条件但郑州市土地储备部门尚未向郑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转卷及国有土地出让方案已报郑州市政府但尚未批准的宗地,不再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郑州市保障性住房政策几经修订,每次都伴随着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和人均收入的攀升而改变。2011年,郑州市实施配建公租房政策,郑州市所有商品住房项目按10%的总建筑面积配建廉租房、公租房和经适房等保障性住房。2013年,郑州市全面推行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三房合一”的住房保障管理新机制,停止建设廉租房、经适房,统一纳入公租房保障范畴。“十二五”期间,郑州市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20万套(户),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据介绍,《通知》出台后,除了今年列入计划中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共4.5万套(户)之外,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停止在新组织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停止配建公共租赁住房。该局局长李德耀说,今年以去库存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首要任务,将探索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新增需求主要通过发放货币补贴、由政府购买或租赁存量商品房解决,全面推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保障。同时,改进住房分配方式,加快出台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保障实施意见,试行公共租赁住房预分配制度,加强既有公租房智能化管理,建立租户实时监控的合理退出机制,着力促进住房供应和销售平衡。